各國出入境限制(現金或等值貨物)
日本: | 攜帶超過相當於100萬日元現金 (或等值外幣)必須填寫申告書。 |
印度: | 任何人不得攜帶印度盧比現鈔入出境印度,倘攜帶超過5000美元現金或等值之外幣入境印度即須辦理申報,倘入境時未辦理申報,而於出境時攜帶超過5000美元或等值之外幣,即可能遭印度海關以金錢來源不明,予以扣押移送法辦。 或者入境攜帶一萬美元(或者其等值貨幣)的旅行支票必須申報持現金出境規定: 外幣限額為其攜帶入境且已申報金額 |
中國: | 可攜帶(人民幣)現金出入鏡限額均不超過20,000元。對於外幣現鈔 , 出 境旅客可攜帶外幣鈔數額為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。 |
印尼: | 現金 1億盾印尼幣或等值外幣(約合美金 11,000 元)以下不必辦理申報手續。攜帶鉅額現金入、出境及課稅物品須再出境時,請先向機場海關申報。任何應稅而未申報的物品,如被查獲,依法沒入。 |
越南: | 入境時如攜帶7000美元以上(2萬元人民幣或其他等值貨幣)、300克以上黃金等必須申報,否則超出部分將在出境時被越南海關沒收。 |
泰國: | 每人需攜帶至少20,000泰銖(即折合人民幣4000元或等價的外幣)以上 , 家庭20,000泰銖 , 否則會被泰國海關拒絕入境。 |
新加坡: | 若攜帶超過3萬新元之現鈔或支票等票據,必須填表申報。未按規定申報者,除所攜帶未申報之貨幣或票據將被沒收外,並可能遭罰5萬新元(約新臺幣110萬元)或坐牢3年,或二者兼施。 |
菲律賓: | 超過相當於3000美元價格以上的外幣,就需要申報。菲律賓幣限制為500比索。 |
馬來西亞: | 出入境攜帶馬幣最高金額以RM1.000為限,外幣則可自由攜入,惟外幣攜出境額度不得超過攜入境之金額。出入境攜帶外幣低於RM10,000等值時,不必申報。 |
韓國: | 入境以美元1萬為限。 |
緬甸: | 貴重物品必須申報,其中攜帶現金1萬美元以上需申報。 |
柬埔寨: | 出入境允許帶1萬美元以下的現金。如果超過則需要申報。 |
寮國: | 入境老撾:旅客攜帶的現金不得超過10000美元,22.5萬泰銖,8千萬基普,或其他等值貨幣,如果超過上述金額,必須提前向海關申請辦理有關手續,如果發現有違規者,將根據老撾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罰。 出境老撾:一旦攜帶現金金額超過2千萬基普,或其他等值貨幣,以及價值超過1億基普的物品出境老撾,必須提前向海關申請辦理有關手續,如果發現有違規者,將根據老撾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罰。 |
臺灣: | 現金入境(不可超出): 新臺幣10萬 , 美元1萬元(換算後價值) , 人民幣2萬 |